找找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业界新闻 > 正文

一个有故事的房间

2019年12月10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从西门走进中央音乐学院,第一眼便能看到书店、纪念品店、银行、文印中心等集中在正对大门的一座楼宇中。出入其间的人们或许并不知道,在这幢楼里,还有一处闹中取静的所在。坐电梯上7楼,U型楼体的北侧,有间面积不大却内容宏大的房间。

房间一面是窗,另三面码放着书柜。柜中或是一函函古籍,或是一个个白色盒子。无论古籍或盒子,其中盛放的文稿、相片都与一宗乐器相关。屋中间还有几个玻璃展柜,其中一个放着一幅山东武梁祠汉画像石拓片,旁边题字曰“琴箫合奏画像”。这宗乐器便是古琴。显然这些书籍、手稿、画作的主人,与古琴有着密切关系。他是谁?墙上还挂着一篇纸张陈旧、毛笔书写的《查阜西先生简介》,简介对面墙壁上是查先生大幅照片。不言自明,这些物品的主人便是査阜西。这个房间是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查阜西特藏室。

熟悉古琴的人,对查阜西不会陌生,他是现代著名古琴演奏家、教育家、研究者。查阜西先生,江西修水人,早年学习琴、箫、笛,兼及昆曲、民歌,曾参与组织琴社,1945年赴美国演出、授课。查阜西和同时代大部分琴家一样,琴只是业余爱好,并不以此为业。查阜西早年从事教育工作,1920年代投身民主革命,后赴香港,参与组织策划“两航起义”,后来回到北京任民用航空局业务处长、顾问。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经历了3000年未有之巨变。特别是20世纪,西方文化全面进入,对中国固有文艺产生巨大冲击。以音乐教育而言,以往都是师带徒,不管是民间艺人之间的传授,还是文人间以古琴为代表的音乐活动,无不如此。音乐不曾进入院校教育。何况院校教育这个概念本身也是从西方引入的。

20世纪初,高等院校兴办教育,各类中国传统学问艺术,也逐步走入大学校园。音乐方面,1918年蔡元培聘请山东琴家王露到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做国乐导师,教授古琴、琵琶。此后,刘天华等人也在北大音乐研究会教授国乐。其他学校也有老师传授国乐,其中古琴虽有教授,但并没有成为大学里的一个学科。1955年,中央音乐学院开设古琴专业,古琴才正式成为大学专业,这个专业最初的导师就是査阜西。査阜西还被聘任为中央音乐学院民族器乐系主任。

伴随西方文化进入而来的是对传统的否定,音乐亦如是。相比西方管弦乐团的气势恢宏,声乐技法的完备,似乎国乐也可被取而代之。当此之时,一批国乐研究者站了出来,承担起传承、发展国乐的重任。如杨荫浏等一方面搜集整理国乐作品,一边学习西方音乐,一边在大学中教授国乐。同时,虽然战火纷飞影响了文人雅集活动的开展,但文人琴社并未完全中断,还顽强存在着。

待到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生活渐趋安定,文化艺术活动得到恢复。张伯驹、管平湖、溥雪斋、查阜西等人倡建“北京古琴研究会”,开展古琴演奏、教学活动。此时,国内能进行古琴演奏的琴家,已不足百人。作为纯粹的文人艺术形式,有3000年历史、3000首古曲,几乎是中国最古老乐器的古琴,站在消亡边缘。而书斋中的琴声,又与窗外热烈的社会主义建设无直接关系。古琴当向何处去?领导、研究者、教育者没有任由古琴消亡。陈毅元帅题词称古琴为“古代极美丽的花朵”,各音乐院校开设了古琴专业。查阜西在受聘中央音乐学院同年,组织3人小组赴全国各地,采录了60多位琴家的200多首作品,并在此基础上出版了为人称道的8张古琴唱盘,即所谓“老八张”。

1960年起,查阜西又历15年,搜集整理古代琴谱,主持完成字数超千万的《琴曲集成》,完成了自己青年时“当集诸家琴说,参以新知,辑为琴谱,以图振弊起废”的夙愿。

1977年,我国著名古琴家管平湖先生演奏的古琴曲《流水》作为美国“旅行者”二号无人外太阳系空间探测器携带的“地球之音”铜质镀金唱片收录曲目之一,承载起人类与外星文明沟通的使命。2003年,古琴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今,我国从事古琴演奏、教学和业余学习的已有近百万人,古琴几成民乐最热门品类。

查阜西是当代古琴教育、古琴研究的参与者和开创者之一,他为今天古琴的大繁荣,积蓄了力量。在中央音乐学院这区区斗室,一个人、一件乐器、一种文化,合而为一。如果有机会走进这里,你能看到琴谱、手稿,能相见查阜西孜孜不倦的工作成果,更能感知中华文化旺盛不绝的生命力。

******************************

【邀 请】欢迎关注《神州乐器网》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hinayq
【分 享】欢迎订阅投稿《神州乐器网》:www.chinayq.com;分享你身边的器乐故事,提出意见或建议,请直接投稿 shenzhouyueqi#163.com
【关注我们】官方微信:神州乐器网 神州乐器网微信关注

责任编辑:魏明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shenzhouyueqi@163.com。

现在有人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为避免恶意留言或垃圾评论信息,发表内容不得低于10个字符! 评论人: 
相关文章
企业服务
每日关注
图文推荐
热门乐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护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网络用户服务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