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如此。然而克服恐惧,则可能更多关乎意愿。格里莫说自己在刚刚学琴时便“意愿”极强,她经常抛开老师布置的练习曲去进攻宏大作品。父母不在家的晚上,表现欲爆发的她会强行将隔壁的一对夫妇拉到家里作听众,而在格里莫的记忆里,他们似乎也觉得她弹得不错。也正是凭借超强的“意愿”,格里莫一次次挑战自己、攻克难题:她演奏拉赫玛尼诺夫(Sergei Vassilievitch Rachmaninoff)的作品,这些作品更适合拉赫马尼诺夫那双大手弹奏,而格里莫的双手却显得比同等身高的人还要小一些;她克服擅用左手的习惯,格里莫说她与肖邦(Frédéric Franccedilois Chopin)意气相投,因为这位左撇子作曲家使她这个“右手的仆人”获得了新生;她用心演绎音乐大师巴赫的经典,巴赫是所有钢琴家面前的喜马拉雅,但格里莫愿意攀登。
讲这些故事,是因为格里莫期待更多的人依靠“意愿”克服恐惧,去理解古典音乐。格里莫明白,这样的理想在这样的年代也许必然破碎,但破碎会让理想更加悲壮。在《女钢琴师的心灵之旅》中,格里莫用希腊神话中奥菲斯进入冥府,拯救妻子欧里迪丝的故事为理想作比。奥菲斯在距离阳间几步之遥的地方,不顾神的告诫回头观望,即将复活的欧里迪丝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格里莫说,“欧里迪丝是奥菲斯的理想,但她首先是唯一的,会死的。”
或许格里莫像那些没落的古典美学贵族们一样,根本错了?而时代的品位才是对的?2002年,奥芬巴赫(Jacques Offenbach)和他的歌剧《地下世界的奥菲斯》(Orpheus in the Underworld, 1858)因一部香港电影而被更多的中国人所知晓。在那部名为《河东狮吼》的电影中,一个宋朝男子伴着序曲《地下世界的奥菲斯》唱道:“来来,我是一个菠菜……”
E大调紫禁城
关于中国的历史,格里莫对曾扫灭辽、夏、金、宋,且一度饮马多瑙河的大元帝国更有兴趣。公元十三世纪初,崇拜苍狼的蒙古族在中国北方兴起,格里莫称其为“伟大的游牧民族和征服者”。1272年,忽必烈将王朝的首都定于大都(北京)。一个世纪之后,蒙古人带着他们的狼图腾重返大漠,继之而起的明王朝重勘龙脉,并在今天北京的中轴线上建起了紫禁城。
来到中国后,格里莫去了趟故宫。行走在太和殿广场的中央,她感慨于这里的空间对称感以及建筑细节与轮廓的完美结合,她相信这里的每件东西都有超越她想象的哲学含义。一个靠Do-Re-Mi-Fa-Sol-Ra-Ti表达想象的法国人,置身于聆听了几百年宫、商、角、徴、羽的建筑群落中,她又会有怎样的感触?“我要做的是尊重。而且,中国的传统建筑和音乐给了我难以忘怀的愉悦。”
格里莫所谓的“愉悦”,其实有点神奇,因为在格里莫身上,视觉和听觉之间始终存在着某种通感,“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认为每个音符都有自己的颜色,我可以感觉到,但是说不清。”这种现象被心理或生理科学命名为“共感觉”(synesthesia),但格里莫更愿意从艺术的角度去理解这种奇妙的能力。“对我来说,颜色与音乐的关系主要是基于调式,比如C小调的作品就是黑色,D大调是蓝色,D小调是深蓝色,G大调是绿色……”
倘若问她,“也许你比其他人更容易成为作曲家?至少你能够把一些色彩缤纷的画面翻译成旋律。”
“但确定的色彩可能会限制想象力”,格里莫说。
你继续问:“紫禁城,那个坐落着无数宫殿的极尊之处,满眼是最具权威的中国皇帝专享的黄色。黄色是什么调式?”
“E大调”,格里莫笑。
为什么能与狼默契如此?
这个问题连格里莫本人和动物专家也无法回答,也许她具有某种独特的魅力。在厌恶狼的人群和因此憎恨人的狼群之间,有着独特魅力的调停者也注定行走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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