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音乐出版商协会 会长 Peter Grasmeijer
荷兰音乐出版商协会是第二次组团参加上海国际乐器展,首次举办时,协会副会长Anja Wester来上海打前站。
作为世界乐器行业聚集的平台之一,上海展会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荷兰这次采取展团形式参展,把重点放在客户开拓上。我注意到德国展团也以整体形象出现,便于集中展示。
从展会中我们感到,中国的观众愿意接触认识新事物,向世界开放的程度更大了。那对我们来讲,既然有这样的开放机会,东西方共同契合点在哪里?西方音乐、荷兰音乐如何在中国立足,怎样才能发挥作用,这是我们要思考的。
观众的类别可谓五花八门,有些是大公司的代表人物,有些是寻求合作的经销商和代理,也有音乐老师和学生,尽管从表面看,无从把握他们的实力和影响力,但我们还是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者,看看他们到底需要什么,聆听中国观众的意见,抓住他们来这里所要寻找的东西。
就上海展会本身来讲,它和NAMM展、法兰克福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音乐出版商协会代表,我想从自己的角度来谈谈对展会的印象,特别是中国音乐出版市场,如何用法律来规范市场,如何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怎样进一步将法律规范和保护意识运用到实际中。
从目前来讲,荷兰刚刚登陆中国市场,处在结识合作伙伴的阶段上,还没有对出版市场更为深入的了解,但不管怎样,我们知道中国的市场是巨大的。如果可能,可以和中国乐器协会合作,共同寻找合作伙伴,探讨建立合作的模式,如合资形式,扩大双方合作交流空间。这种合作是双向的:我们更多会关注中国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这里可以成为欧洲市场生产的大后方;与此同时我们可以帮助中国会员把亚洲的文化带到荷兰。
如果双方能够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也许能在合作的过程中积累发展经验。我本人希望双方建立较为有力的合作关系。
对于展会进一步发展的建议,我在展会上看到,有些展位是“合资布展”,一方是中国展商,另一方是欧洲展商,他们来共同使用一个展位,这样的合作方式很好:双方既能形成合力,又能优势互补,而且在这种双方共同应对市场的摸索中,反过来又强化了合作的基础。这里我举一个例子。比如我们谈论出版和互联网的关系,很轻易就能下载音乐,那你们就能和我们分享,在亚洲特别是中国,可以告诉我们所不了解的:如哪些音乐出版物的互联网资源比较丰富,比较有价值,我们则和你们分享西方目前发展状况。互联网已在全球范围成为营销工具,我们都可以一起合作共同把它利用好。
希望今后多多和中国乐器协会交流,两家协会可以作为中介,帮助双方的会员建立更多联系。
******************************
【邀 请】欢迎关注《神州乐器网》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hinayq
【分 享】欢迎订阅投稿《神州乐器网》:www.chinayq.com;分享你身边的器乐故事,提出意见或建议,请直接投稿 shenzhouyueqi#163.com
【关注我们】官方微信:神州乐器网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shenzhouyueq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