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找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业界新闻 > 正文

《钢琴》国家新标准将于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008年11月21日    来源:神州乐器网    

        据中国乐器协会网报道,据国家标准委信息,《钢琴》国家新标准(GB/T 10159-2008)已经正式通过审批,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新国标将成为钢琴行业生产的最新依据。

      由海伦钢琴、珠江钢琴、嘉德威钢琴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国家新标准对钢琴产品规格划分、钢琴产品“音准稳定性”要求及相应测试方法、钢琴产品“外壳涂饰”要求及相应测试方法、钢琴产品的型式检验、不合格品的判定项目等5项内容做了修订和新增。

       今后我国“卧式钢琴”名称将不再使用,统一为“三角钢琴”名称。钢琴是西洋乐器,主要有立式钢琴和三角钢琴两种。其中,三角钢琴英文原义是大钢琴,进入我国后存在三角钢琴或卧式钢琴的两种译称,国人对三角钢琴的名称接受程度更为广泛,从钢琴外观特征上也更容易区分。

        对于消费者最关注的钢琴声学品质,新修订的标准强调:“以小字一组a音为标准音,出厂时小字一组a音的频率应在440Hz﹀447Hz范围之内。采用十二平均律,在谐和性上规定基准音组(f~e1)内四、五度音应谐和,全音域内的同度音和八度音应谐和。在音准稳定性上,最大允许误差为10音分。”

******************************

【邀 请】欢迎关注《神州乐器网》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hinayq
【分 享】欢迎订阅投稿《神州乐器网》:www.chinayq.com;分享你身边的器乐故事,提出意见或建议,请直接投稿 shenzhouyueqi#163.com
【关注我们】官方微信:神州乐器网 神州乐器网微信关注

责任编辑: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shenzhouyueqi@163.com。

现在有人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为避免恶意留言或垃圾评论信息,发表内容不得低于10个字符! 评论人: 
相关文章
企业服务
每日关注
图文推荐
热门乐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护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网络用户服务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