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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琴被撞坏酒吧老总打死顾客判六年

2009年08月20日    来源:    

    几名男子相约到解放碑一酒吧玩,高兴时跳起舞蹈,却将酒吧电子琴撞坏。为赔钱的事,男子与酒吧的人吵起来,随后,酒吧一方将“闹事”的一名男子打死、另打伤一人。今天,因参与了打斗,市五中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酒吧老总吉某有期徒刑六年。

    据检方称,2004年6月27日晚9点许,樊某(本案死者)、杨某及和朋友一起,来到曾某(另案处理)所开的位于解放碑的某酒吧内消费。樊某等喝到晚上11点过,开始翩翩起舞。跳舞时,不小心把酒吧内一台电子琴撞坏。

    事发后,工作人员将这一情况告诉了酒吧总经理吉某。随后,吉某找到樊某等人要赔偿。然而,樊某等人不愿意。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不久老板曾某亲自带着五、六名员工将正准备离开的樊某、杨某等人拦住,要求对方赔钱。双方矛盾升级,很快由争吵演变成殴打。打斗中,樊某被酒吧一方的人打中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也被打伤。今年4月,吉某被追诉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查,樊某的死是吉某等人共同行为所致,吉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事情因樊某等人砸酒吧的东西而起,死者有一定过错,可减轻对吉某的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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