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找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业界新闻 > 正文

第二届国际民族器乐大赛(竹笛)总决赛即将开赛

2011年06月18日    来源:中国网上音乐学院    

主办单位: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文化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活动  时间:2011年5月—8月
全国总决赛:2011年7月30日—8月5日
一、活动背景:
 第二届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是在成功举办首届北京国际古筝音乐节的基础上,由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局共同主办,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承办。
二、活动宗旨:
  实现中国民族音乐单一项目“批量”演出;弘扬民族文化,深入挖掘民族音乐内涵;继续探索、实践民族音乐的文化创意产业之路,进一步拓展民族音乐市场;“传承经典,引领时尚”,给民族音乐艺术更多的受众人群,注入更多的活力与新鲜血液。
三、大赛组织:
  评委会:为确保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全国总评选现场评选时,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二的评委须具备国家一级演员或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并设有监审席。

古筝评委主席:李萌(著名古筝演奏家、教育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二胡评委主席:田再励(著名二胡演奏家、教育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竹笛评委主席:戴亚(著名竹笛演奏家、教育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四、比赛分组:
  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专业竹笛演奏者和业余竹笛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按照年龄段分别参加少年组、青年组比赛。
业余组:
  少年组:凡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参加少年组比赛
  青年组:凡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选手参加青年组比赛
专业组:全国九大音乐学院及各大、中专院校艺术类学生,艺术团体演员,从事文艺工作的人员
  少年专业组16岁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专业组16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
合奏、重奏组:人数不超过10人的器乐组合
注:比赛可携带伴奏。大赛组委会在比赛现场提供钢琴,伴奏人员及其它伴奏乐器由参赛选手自行解决。
五、报名要求:
  大赛将在全国设立比赛报名点(或直接登陆官网报名),各报名点须在6月15日告知大赛组委会报名情况。
   各报名点负责人须在6月15日前将选手资料交于到组委会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选手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本人护照复印件,个人或团体简介、学历证明、单位证明。
六、比赛程序:
  大赛分初赛、决赛以及颁奖晚会三个阶段。均在7月—8月于北京举行
七、奖项设立:
  (一)所有组别分别设立金、银、铜奖及优秀表演奖。获奖选手均获得
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二)、教师个人奖项。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金奖的选手,其指导教师将获得全国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八、活动内容:
  开幕式
  专场演出
  全国总决赛
  名师讲座
九、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和大赛监审组举报。违纪者将取消比赛成绩或获奖名次,严重违纪者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2、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3、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
  4、有关比赛的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5、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

【邀 请】欢迎关注《神州乐器网》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hinayq
【分 享】欢迎订阅投稿《神州乐器网》:www.chinayq.com;分享你身边的器乐故事,提出意见或建议,请直接投稿 shenzhouyueqi#163.com
【关注我们】官方微信:神州乐器网 神州乐器网微信关注

责任编辑:admin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shenzhouyueqi@163.com。

现在有人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为避免恶意留言或垃圾评论信息,发表内容不得低于10个字符! 评论人: 
相关文章
企业服务
每日关注
图文推荐
热门乐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护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网络用户服务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