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乐器网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交响乐团小提琴手张致远参加2010年指挥大赛得第一,但乐团以他是团员不能参加该团举办的比赛为由,不发20万新台币奖金并追回奖座奖状。张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认定,张参赛资格不符,昨天判他败诉定谳。
张致远指出,他从初审、初赛、复赛、决赛一路过关斩将夺冠,后来“文建会”与台湾交响乐团说他是“任职本团的公务员,得奖恐造成社会观感不佳”为由,取消首奖资格,他只获得乐团发的一纸致歉函,让他感到被污辱。
张致远主张,台湾交响乐团并未在简章设限:本团同仁必须回避不得参赛。这是乐团行政疏失,要他承担后果并不公平。
“最高行政法院”审理认定,张致远身为团员,参赛资格自始不符,虽然报名简章没有注明乐团团员、职员不能参赛,但张已在乐团多年,应该知道历年来此项比赛或其他比赛的主举单位职员应回避的内规;简章疏未加注回避条款是行政疏失,“文建会”已惩处团长及相关人员,判张败诉。
张致远从小学小提琴,高三时转学打击乐,大学与研究所主修打击乐六年,后来进纽约茱莉亚音乐学院读第二个硕士学位才转指挥。2004年张致远服役期间,在台防务部门示范乐队担任小提琴手,有时兼任指挥、打击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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