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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剧院专项经费(乐器及配套用品)更正公告(二)

2017年11月04日    来源: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9月2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佛山大剧院专项经费(乐器及配套用品)(440600-201709-219008-000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为采购文件需求变动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原更正公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09时30分”澄清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09时30分。

2.   原更正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09时30分”澄清为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09时30分。

3.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14页“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的:

 1  1

同类业绩经验及评价

16

(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同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买方为乐器直接使用单位的;2、签订的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乐器类货物需占合同金额60%或以上。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2)能提供上述业绩的用户反馈且为正面反馈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

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

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和用户反馈作为证明资料,投标时需携带合同原件、供货清单原件至现场查验,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1

同类业绩经验及评价

16

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同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的供货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2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4分;人民币200-3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2分。

(2)所提供的合同中,乐器类货物需占合同金额60%或以上。

本小项最高得12分。

请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需为合同的卖方)和供货清单作为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携带合同原件、供货清单原件至现场查验,否则不得分。

2、能提供上述业绩的用户反馈且为正面反馈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

需提供用户反馈作为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4.   原采购文件第一册第7页“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更正为: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1月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原采购文件第一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正为:“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9,0757-83205217-30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231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佛山市演艺中心 地址:佛山市祖庙路22号
联系人:陈敏妮 联系电话:0757-82286488
传真:0757-82286488 邮编:5280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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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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