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找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业界新闻 > 正文

财政部:我国将自明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2018年11月30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网站11月30日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税收政策的调整,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二是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商品清单的调整,一是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二是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

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给国内相关企业引入适度竞争,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动能增长;有利于增加境外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邀 请】欢迎关注《神州乐器网》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hinayq
【分 享】欢迎订阅投稿《神州乐器网》:www.chinayq.com;分享你身边的器乐故事,提出意见或建议,请直接投稿 shenzhouyueqi#163.com
【关注我们】官方微信:神州乐器网 神州乐器网微信关注

责任编辑:杨阳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shenzhouyueqi@163.com。

现在有人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为避免恶意留言或垃圾评论信息,发表内容不得低于10个字符! 评论人: 
相关文章
企业服务
每日关注
图文推荐
热门乐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护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网络用户服务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