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乐产业是世界各国对音乐生产制作领域的通常叫法,主要组成部分是唱片公司、音乐制作公司和发行销售公司。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音乐产业是否发达的最重要标准,就是音乐产品的发行量和产值,目前排在前列的是美、日、英等发达国家。2009年,我国音乐产业世界排名在第25位。
音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风貌的最好的注解和体现。一个国家的文化产业是否发达,作为基础的音乐产业的发展状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音乐产业与电影电视、动漫游戏、演艺表演等行业密切相关,不仅是文化产业中创意程度最高的,也是最基础性的,是最容易被人民群众接受的文化艺术形式。发展音乐产业,不仅可以娱乐大众,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更为重要的是音乐可以影响人们的精神境界,陶冶人们的情操,具有其他艺术形式不可替代的感染力。
我国音乐产业发端于20世纪初叶,成长于改革开放之后,已历经百年沧桑,但近年来的发展历程极为曲折艰辛。1997年之后,刚刚形成规模的我国音乐产业开始饱受盗版之苦,大量的、有组织的盗版活动毁掉了20年培育起来的市场,也毁掉了发展势头迅猛、充满中国民族特色的原创音乐潮流。到2005年,我国音乐产业又遭遇到数字音乐的巨大冲击,无异于给脆弱的产业雪上加霜,音乐产业发展难上加难。主要表现在:
1.传统唱片市场急剧萎缩。2003年唱片销售为12.2亿元,到2009年只有1.3亿元。遍布各中心城市大街小巷的音像店现已几乎绝迹,就连在商场超市门口摆地摊推销盗版光盘的小贩,也少人问津,市场萎缩状况可见一斑。
2.“免费”数字音乐俯拾皆是。互联网为人们聆听音乐带来了极大便捷,但也充斥着大量盗版音乐。以百度为代表的“搜索引擎”滥用“避风港”原则,肆意提供大规模的盗版音乐链接,造成正版音乐收费网站少人问津,生存艰难,垃圾音乐在互联网泛滥,严重损害了音乐产业的利益和广大音乐消费者的文化权益。盗版横行问题迄今未有妥善解决,“免费”下载已经使互联网音乐走入“死胡同”,成为制约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顽疾。
3.原创音乐作品匮乏问题日渐突出。盗版横行,唱片公司无法从市场回收投资,只能减少新产品开发制作,或“炒冷饭”包装旧节目聊以维持;新作品无人投资制作,严重挫伤词曲作者的创作热情;缺乏新歌、好歌,难以推出新人,难以搞活演艺市场。我国音乐产业正在走入从原创匮乏、原创能力下滑到缺乏新歌新人的怪圈,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音乐需求,对音乐产业的发展危害很大。
4.音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我国音乐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势在必行,这一点业内已有共识。但一个最大的制约因素是录音制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证,法律授权不充分,利润分割不合理。目前无线数字音乐的发展很快,2009年已有260亿元的销售收入,但音乐提供者的收益不足其中的5%。“渠道为王”的现实,严重打击了内容提供者的积极性。
总之,我国音乐产业面临着极好的市场机遇,发展潜力巨大,但同时也面临着传统唱片市场萎缩、原创匮乏、侵权盗版严重、产业链各环节利益分割不合理、法律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为此建议:
1.国家对音乐产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音乐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扶持音乐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北京、上海、广东已着手建立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着力推动音乐产业发展。对于各地设立的音乐产业园区,应施行和科技产业园相同的优惠政策,搭建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平台,支持音乐和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聚集、融合、协调发展。
2.设立国家音乐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推动音乐企业数字化转型,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鼓励原创音乐发展,多出优秀音乐作品,打造优秀音乐品牌,培养优秀音乐人才;推动我国音乐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音乐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华音乐文化的国际影响。
3.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协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对危害音乐产业发展的重大侵权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易,维权难”全社会共享“免费”音乐的不正常局面。要加强对音乐产业各环节的监管,明确内容提供、接入服务等有关各方的反盗版责任,建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机制,合理调节各方利益分配,协调建立互利共赢的产业格局,探索数字音乐繁荣发展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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