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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乐器协会副会长刘志江上榜首批“齐鲁文化之星”

来源: 2012-05-07 12:00

  神州乐器网讯:据昌乐传媒网讯,5月份,山东省首批“齐鲁文化之星”名单公布,昌乐县音乐家协会副主席、昌乐县乐器协会副会长、潍坊惠好乐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志江当选文化经营管理界“齐鲁文化之星”。

  刘志江于1989年创办潍坊惠好乐器有限公司,先后获得30多项专利,被授予山东省电声乐器生产基地骨干企业,被吸纳为中国乐器协会会员单位,被确定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公司生产的“飞灵”牌电吉它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飞灵”牌电吉它商标被评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齐鲁文化之星”工程是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联合组织实施的,主要是在全省范围内推荐选拔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领域从事文化创作表演、文化传承传播、文化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299名同志为首批“齐鲁文化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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