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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中小企业参展资助经费”的财政支持

来源: 2009-09-02 10:29

   本次中小企业参展资助经费是大会筹委会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资助基金,该基金为筹委会与相关部门补贴,实行筹委会管理。其目的是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谨将有关规定和申报程序说明如下:

     一、开拓资金使用对象和方向

   (一)“市场开拓资金”以中小企业为使用对象,原则上重点用于支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小企业。

   (二)申请使用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或有进出口经营权;

    2.企业上年度出口额的海关统计数在1500万美元以下,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

   3.有专门从事外经贸业务并具有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技能的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4.“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种活动。对于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并通过筹委会中小企业招展管理办公室企业资质认定的单位方可获得开拓资金支持。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标准 最高限额

展位费

中小企业 30/
(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非中小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 30/ 35,000
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下同)计算,每啬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800元,无最高限额。 资助经费将从中小企业参展展位费中直接扣出。    

    三、中小企业资质申报审核程序

    凡参加本次展览会并拟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均须按筹委会规定程序通过中小企业筹委会招展管理办公室的企业资质认定,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 在线注册

    1.登陆筹委会网站,在认真阅读注册须知后,进行在线注册。网址:http://www.namc2009.cn

    2.注册完成后,系统将分配用户代码给注册企业。

  (二)筹委会审核

    在线注册后,企业应向筹委会中小企业招展管理办公室提交资质审查所需文件和材料。

    具体内容如下:

    1.法人证书(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进出口企业登记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上年度营业额统计表
    注:以上所需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章,邮寄至筹委会中小企业招展管理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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