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乐器网讯 男子自备坏吉他“碰瓷赚钱”,两次碰瓷竟为同一车主。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诈骗罪案,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邓某今年18岁,受人教唆,备好自行车、坏吉他及购买发票在于都县找准某轿车“碰瓷”,以吉他损坏获赔7800元。两天后,邓某来到会昌县故技重施,却未发觉系同一辆车,车主识破骗局后报案,邓某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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