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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

来源: 2016-04-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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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始创于2006年,是一项集合多种艺术形式为一体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旨在构建国际艺术交流平台,推动文化艺术发展,内容丰富,影响深远。

历届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的热烈支持,吸引了海内外著名艺术家及艺术爱好者的积极参与,增进了相互友谊,促进了文化交流,加强了人民群众的艺术意识。

组织机构:

香港艺术联合会               

香港国际文凭考核协会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支持单位:

香港中华文化总会

初选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9日——201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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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正式启动 ]

2016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主体活动之一的文化艺术展演项目,其初选活动已拉开帷幕。现邀请您或您所在艺术团体参与到初选活动当中,初选报名截止后,经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评定,评定通过的个人或团体将获得2016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入围资格,届时可至艺术节举办地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交流与展演活动。

[ 香港中华文化总会 ]

香港中华文化总会成立于2000年10月28日,创会会长有:金庸、梁振英、范徐丽泰、胡鸿烈、吴光正、王丹凤、刘遵义、张信刚、吴清辉、陈坤耀、田北俊、余国春、刘汉铨、杨孙西、陈永棋、施祥鹏等,现任会长高敬德。

香港中华文化总会的成立得到了中央政府有关方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其宗旨是弘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促进香港与海内外文化艺术的创作与交流。

多年来,总会属下社团已200多家,拥有会员7万余名,涵盖香港各文化艺术领域,独具其他社团不能比拟的贯通香港上、中、下各社会阶层;融汇香港妇、老、少各类别人群的显著特点,社会根基越来越深越影响力越来越大,已成为香港最大的文化社团和不可忽视的爱国爱港新生力量。

[ 香港艺术联合会 ]

香港艺术联合会成立于一九八三年,是香港知名艺术团体之一,亦是香港中华文化总会成员单位。现有会员二千多名,以弘扬文化艺术为宗旨,同时积极促进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交流与共融,加强各族人民对艺术的了解与接轨。旗下拥有协会、学会和乐团,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交流会、讲座及表演活动,分享艺术成果。积极统筹多项国际文化交流、艺术表演、比赛等活动,为中国民族器乐文化在香港的推广、发展与弘扬以及与内地文化事业的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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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展演初选邀请

项目设置:

本次中华文化艺术节(民族器乐类)个人展演项目设置:

①吹管类:竹笛、箫、唢呐、笙、民族芦笙等

②弹拨类: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箜篌等

③拉弦类:二胡、京胡、板胡、马头琴、高胡等

组别设置:

专业组:    A组  B组  C组

指国内各音乐学院(包括附中)、艺术院校、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院系、附中及各类文艺团体的师生。

A组:特指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含附中)专业学生、青年教师及中直单位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演奏员。

①青少年组:九至十七周岁

②成人组:十八周岁及以上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

B组:国内六所艺术院校(含附中)及部分专业院校的学生、青年教师及(省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演奏员。

①青少年组:九至十七周岁

②成人组:十八周岁及以上

(解放军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

C组:全国各省市地区综合类大学专业学生、青年教师及(市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演奏员。

注:报名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报名者可报应属组别和高于本组的组别,不能低于本组相应组别,如专业B组选手可报B组和A组,报名表请如实填写就读院校及工作单位。各院校三年内(含三年)毕业生,应按该校专业学生报名。

*专业组演奏限时:四至六分钟。

非专业组:

①中老年组:五十周岁及以上      *本组演奏限时4-6分钟。

②中青年组:二十九至四十九周岁  *本组演奏限时4-6分钟。

③青年组:十六至二十八周岁    *本组演奏限时4-6分钟。

④少年组:九至十五周岁        *本组演奏限时3-5分钟。

⑤学前组:八周岁及以下        *本组演奏限时2-4分钟。*以上各组别参选曲目全部自选

奖  项

1.本次艺术节所有组别单项均设有金、银、铜、优秀、表演奖及参与奖,根据百分制评分规则颁发奖项。

金    奖

95分以上

银    奖

90-94分

铜    奖

85-89分

优 秀 奖

80-84分

表 演 奖

75-79分

参 与 奖

60-74分

2.艺术节展演获奖选手将获得香港艺术联会入会资格,并颁发会员证书。

3.按组别,根据展演者所报单项参与评奖,如:2016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 吹管类 专业A组(成人组) 竹笛专项 金奖。

4.艺术节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多名学生入围艺术节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展演初选报名方法

初选截止时间:2016年5月8日截止

初选报名方法:(报名方式可任选一种)

1、登陆中华文化艺术节官网下载打印个人项目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邮寄至艺术节组委会。

2、登陆中华文化艺术节官网下载个人项目电子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艺术节组委会邮箱。

3、关注微信公众平台,进入报名端口,根据提示操作进行微信在线个人报名。

点击本条推送阅读原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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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参与方式:

初选以录像视频形式(限时3分钟)发送至艺术节官方邮箱(邮件请备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使用QQ邮箱上传超大附件),由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评定,确定入围艺术节人员或团体名单,初选结果将在5月10日公布,初选参与者可致电组委会或关注艺术节官方微信平台查询初选结果。

注:参选的个人或团体所提交的录像一律不得做任何美化或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否则组委会将取消参与个人或团体的入选资格。

个人展演类各组初选费用

组别

初选

专业组

400RMB/人

非专业组

300RMB/人

初选相关:

本着自愿的原则,中国籍、港、澳、台及外国籍选手均可报名参选,无国籍限制。 入围艺术节展演决赛的选手均须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不可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艺术节组委会拥有本次初选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艺术节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入围的选手,“2016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具体时间、地点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初选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 话:400-698-9295(24小时) 

邮 箱:hk2016ca@163.com

网 址:www.caf-imac.org.hk

地 址:香港九龙太子道西348-352号荟学坊1楼A室

香港艺术联合会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二零一六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 如有疑问可与组委会联系咨询。

▲ 最终解释权属中华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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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展演初选邀请

团体展演项目设置:

本次中华文化艺术节团体展演项目设置:

西洋乐团类:各类管弦乐团、室内乐团、

民族乐团类:各类民族管弦乐团、民族吹打乐团

合唱团类:男声合唱团、女声合唱团、混声合唱团、童声合唱团

团体展演组别设置

职业组:

国内各音乐学院(包括附中)、艺术院校、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院系、附中及各类专业文艺团体。

非职业组:

各类非专业人士组成的团体。

*以上各组别初选参演曲目自选一首,演奏/演唱时间不限,团员年龄不限。

奖  项

1.本次艺术节入选团体正式展演项目均设有金、银、铜以及优秀奖,根据百分制评分规则颁发奖项。

团体金奖

95分以上

团体银奖

90-94分

团体铜奖

85-89分

团体优秀奖

75-85分

2.艺术节展演金、银奖获奖团体将获得香港艺术联会入会资格,并颁发会员单位证书。

3.根据展演团体名称颁发奖项如:某某乐团荣获 2016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团体展演金奖第一名。

4.艺术节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银奖团体的艺术总监颁发“优秀指导奖”。

团体展演初选报名方法

初选截止时间:2016年5月8日截止

初选报名方法:(报名方式可任选一种)

1、团体代表登陆中华文化艺术节官网下载打印团体项目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邮寄至艺术节组委会。

2、团体代表登陆中华文化艺术节官网下载团体项目电子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艺术节组委会邮箱。

3、各团体代表关注微信公众平台,进入报名端口,根据提示操作进行微信在线团体报名。

团体初选参与方式:初选以作品录像视频形式(限时8分钟)发送至艺术节官方邮箱(邮件请团体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建议使用QQ邮箱上传超大附件),由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评定,确定入围艺术节团体名单,初选结果将在5月10日公布,初选参与团体可致电组委会或关注艺术节官方微信平台查询初选结果。

注:参选的个人或团体所提交的录像一律不得做任何美化或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否则组委会将取消参与个人或团体的入选资格。

团体展演类初选费用

团体规模

团体规模

初选

60人及以上团体

20RMB/人

50--59  人团体

25RMB/人

40--49  人团体

30RMB/人

30--39  人团体

35RMB/人

20--29  人团体

40RMB/人

19人及以下团体

800RMB/团

初选相关

1.本着自愿的原则,中国团体、港澳台团体、海外团体均可报名参选,团员无国籍限制。

2.入围艺术节展演决赛的团体均须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艺术节组委会拥有本次初选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艺术节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4.入围的团体,2016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具体时间、地点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5.初选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 话:400-698-9295(24小时) 

邮 箱:hk2016ca@163.com

网 址:www.caf-imac.org.hk

地 址:香港九龙太子道西348-352号荟学坊1楼A室

香港艺术联合会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二零一六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 如有疑问可与组委会联系咨询。


▲ 最终解释权属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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