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教育局部分学校乐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3年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7)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教育局部分学校乐器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24-24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7172)
3、预算编号:08-17-133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普陀区教育局部分学校乐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5、交付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210000(国库资金:21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27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30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报名及购买文件。谈判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03-31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7-03-31 13: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枣阳路108号1515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枣阳路108号151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路108号15楼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1001室
邮编:200063邮编:200433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人:肖蜀隽、吴迪
电话:62161440电话:55135232-8023、8006
传真:62161440传真:6550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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