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音乐器材采购项目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音乐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K17D361A1071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音乐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9.9241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货物名称:音乐器材
数量:一批
采购预算(人民币):29.9241万元
注:(1)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5-24至2017-06-12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接待室(进科学院大门→直走约30米→从人行天桥底下一楼大门进→左转上二楼),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20-87685501。如需要邮寄,另需交纳人民币5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120 5774 1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3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06-13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5-24至2017-05-31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 地址:广州市南岸路6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1275401
传真:81275452 邮编:510162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9号楼二楼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20-87683919
传真:020-87685201 邮编:51007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任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35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23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相关新闻
*为避免恶意留言或垃圾评论信息,发表内容不得低于10个字符!
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