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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音乐厅专用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2017-06-27 12:0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音乐厅专用设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文艺设备/乐器

采购单位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26日 17:50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17年06月28日 09:00至2017年06月30日 17:00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522667108
采购单位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北门都督第巷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559508383
代理机构名称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音乐厅专用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音乐厅专用设备

项目编号:DHZB2017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北门都督第巷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5595083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逐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承诺声明。(格式附后)2、投标供应商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6月28日 09:00至2017年06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6月28日 09:00至2017年06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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