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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教育局鹿鸣、狄公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器材设备采购第三次谈判公告

来源: 2017-08-16 12:0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关于彭泽县教育局鹿鸣、狄公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器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ZJJXYZBZX-2017-019-3)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彭泽县教体局本级
行政区域 彭泽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8月15日 17: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彭泽县教体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根据彭泽县采购办下达的彭购2017B000141001号采购计划,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受彭泽县教育局委托,就彭泽县教育局鹿鸣、狄公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器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ZJJXYZBZX-2017-019-3)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规格及技

术参数

彭购

2017B000141001

彭泽县教育局鹿鸣、狄公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62万元

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对提供招标货物进行安装调试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所投的移动篮球架、室内外乒乓球桌必须获得有效的国体认证中心(NSCC)出具的认证产品证书和确认函;

3)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室内外乒乓球台、移动篮球架、钢琴、电钢琴、美术凳、美术工作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技术参数证明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彭泽商贸广场15栋302室)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4.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8月21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6. 谈判时间:定于2017年8月21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大会;

7. 样品:样品于2017年8月21日下午13:30-14:00时递交至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8.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最后成交价的1.5%收取;

9. 购买了谈判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彭泽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87925699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彭泽县彭泽商贸广场10栋302室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779217678

电子信箱:2446200705@qq.com

开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东门分理处

开户行: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4347301040004636

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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