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南交响乐团乐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HN2018-CG00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0748885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1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湖南交响乐团乐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01/t20180108_945101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64“样品提供的规定”
√ 要求提供(首席)小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样品,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应提供的样品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的项目清单。)
二、原招标文件P67-68评标方法及标准
三、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现更改为
√要求提供(首席)小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样品。
(1)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应提供的样品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的项目清单。)
(3)未提供样品或者样品出现投标人名称及任何标识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中标候选单位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直接交由采购单位保管,在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后,样品直接作为采购物品清单中的一部分交付给采购方,并作为采购设备履约验收的标准。
二、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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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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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2.3款 |
价格(权值为30%)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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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权值为48%)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18 |
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 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8分。技术参数中重要指标(打▲条款)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有偏离的,每一项扣2分,其他一般技术指标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有偏离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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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评价 |
30 |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首席)小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等样品的质量、音色、外观、工艺进行评价,其中质量好、音色好、外观精美、工艺质优的,计30分;其中评价一般的,得15分;评价差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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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权值为22%) |
售后及质量保证 |
11 |
根据投标人对质保期内、外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响应时间、服务团队和技术支持、定期巡检周期等进行评定,优的计6分、良的计3分、一般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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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首席)小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须各提供样品1把,并附带身份证明原件(与样品一起提供),每提供1个加1分,共4分。单簧管、低音黑管能够提供原厂授权证明的,加1分。此项总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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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 |
4 |
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13年至今行业内乐器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合同计2分,加满4分为止。(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备查原件,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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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 |
5 |
投标人能提供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会员证书文件的计3分,提供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会员证书文件的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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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 |
1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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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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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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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更正为: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2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湖南交响乐团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2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卫平 1360748885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程林 0731-8888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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