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友和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吕梁市文化局的委托就吕梁市文化局村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器材购置(乐器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文化局村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器材购置(乐器购置)
二、项目编号:HXDZB20180628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2包,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总数量 |
单位 |
项目预算 |
技术参数 |
1 |
乐器采购 |
1 |
批 |
3450055元 |
因品目较多,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
2 |
乐器采购 |
1 |
批 |
2057460元 |
因品目较多,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
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各有关县文化局。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为乐器专营商或乐器专业制造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与本采购类似供货业绩且具备本采购公告要求的资质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6.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8.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证明;
9.公告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供应商纳税凭证;
10.进口设备需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11.电子琴厂家出具的由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电子琴检验检测报告;电子琴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12.供应商是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车间证明及经销商回款证明;
13.供应商提供与本采购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不可缺页少页)、中标通知书、采购方付款凭证;
14.供应商须提交报名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承诺,如有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供应商全部自行承担,并注明各自信息查询的联络人和联系电话(固话)。
15.公告期间开具的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上述1-3条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号中铁三局集团科技研发中心9层9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51-4137988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号中铁三局集团科技研发中心9层901室
采购人:吕梁市文化局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58-8220560
代理机构:山西友和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1-4137988、13994261840
联系邮箱:hxdzb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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