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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艺术楼教学设备乐器采购

来源: 2019-04-17 12:00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艺术楼教学设备乐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艺术楼教学设备乐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19-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项目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华夏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守洋0756-38108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俊恒0756-260032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艺术楼教学设备乐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无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艺术楼教学设备乐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5,91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艺术楼教学设备乐器采购项目1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伍仟玖佰壹拾元整(¥255,910.00)。

2.采购编号:HZ19-083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货物。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为:何先生、余小姐,联系电话:2653852、2602073。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其他组织或响应供应商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④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⑤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询价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询价采购文件。

说明: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如是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6)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现场购买仅接受现金,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邮购报名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询价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场购买仅接受现金,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0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年4月25日09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俊恒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江守洋     联系电话:0756-3810895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联系人:曾俊恒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传真:0756-2600321

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华夏路88号

联系人:江守洋

联系电话:0756-3810895

传真:0756-3810895

邮编:519000

 

 

发布人: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7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其他组织或响应供应商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④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⑤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询价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5.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询价采购文件。说明: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如是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6)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现场购买仅接受现金,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邮购报名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询价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 名: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591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4月25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四、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5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邮购(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25日 14:30 至 2019年04月2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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