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部署,从2018年2月,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原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经过2018年一年的努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一是绝大多数机构纳入了监管之中,二是有安全隐患及无办学许可证等突出问题的机构基本完成整改,三是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为主体从上到下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今年上半年主要是巩固治理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针对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日制培训,致使适龄少年儿童失学辍学的问题,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干扰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对有关部门、学校、培训机构及家长提出五条禁令,确保适龄儿童接受国家法定义务教育。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坚决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挂钩招生的利益链,再次明确政策规定。聚焦暑期关键时段,暑假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加强重点区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集中发生。
二是强化监管查处。严肃查处了江苏徐州、湖北武汉、河北石家庄等地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并由国务院督导委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个案,形成警示和震慑。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手段,指导各地将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录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发布黑白名单,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正在研究制定惩处违规培训的有关办法,为各地执法提供依据和保障。
三是抓好督促指导。组织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各地以区县为单位逐级开展“回头看”,“一看”专项治理的总体效果、“二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情况、“三看”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四看”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教育部专门派出了7个调研组,赴10省份开展实地调研,督促各地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四是宣传科学理念。会同全国妇联启动了“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正在编制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指导手册。各地结合实际,着眼推动家校共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以多种方式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方法,理性帮助孩子设定人生目标,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家校协同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在规范线下培训机构的同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规范线上培训,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对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提出了规范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有力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介绍四个方面情况。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这为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在对规范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发展进行全面部署的同时,也对做好线上教育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违背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不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加重了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和主要考虑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既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又要适应“互联网+教育”战略,对新兴业态采取积极审慎的态度,通过规范更好地促进其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讲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校外线上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助力学生的成长发展。
二是坚持依法规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予以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协同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立足信息化时代大背景,吸收借鉴校外线下培训机构管理经验,“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备案审查、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加强监管的流程,有计划、分步骤开展规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工作目标既立足当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有序发展。具体讲,工作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第二阶段,到2020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为今后科学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的措施主要包括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排查整改和健全监管机制等三个方面。
第一,实施备案审查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备案审查重点。主要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3方面情况进行备案。二是明确备案审查流程。具体的备案流程是: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具体备案细则由各省(区、市)制订。三是明确备案变更流程。备案内容产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备案要求对提交的变更材料进行审查。
第二,开展排查整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排查要求。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明确排查重点。对备案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提出了5个方面的规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确了底线要求。在培训内容方面,要求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在培训时长方面,要求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在培训人员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在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降低群众消费风险。
三是限期整改。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第三,健全监管机制。包括强化综合治理、建立黑白名单和加强行业自律三方面内容。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地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明确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建立黑白名单实现动态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倡导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高培训质量。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服务、强化问责考核等三个方面明确了组织实施要求,确保工作目标和规范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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