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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教育培训协会发布纾困呼吁书,深圳杭州天津等已出政策,你去申请了吗?

来源:琴行经营报 2022-04-06 12:00

全国各教育培训协会发布纾困呼吁书,深圳杭州天津等已出政策,你去申请了吗?

  前天,上海市培训协会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培训机构纾困的吁请》,恳切呼吁社会各方,落实本市支持抗疫十六条措施,维护培训行业基本稳定:

  一是呼吁房屋租赁主体为培训机构减免房屋租金。呼吁国有房屋租赁主体落实沪府办规〔2022〕5号明确的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呼吁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充分理解培训机构面临的经营困境,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为培训机构适当减免租金。
  
  二是呼吁金融机构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支持力度。呼吁金融机构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

  三是呼吁学员和家长理解不可抗力对培训机构带来的影响。呼吁广大学员和家长,理解培训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学员安全健康作出的停课安排,通过线下转线上、延迟上课等方式与机构友好协商处理未消课时,尽可能避免集中退费挤兑对培训机构正常运营、学员和家长权益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据上海市卫健委今早(31日)通报:2022年3月30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55例和无症状感染者5298例,上海疫情形势严重。

  此前,3月28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5号),立足当前疫情助企纾困,明确提出对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当然这其中也包含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扶持政策:


一、免除三个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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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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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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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上海市培训协会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培训机构纾困的吁请》,也是请求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维护培训行业的稳定。

  前一天,上海的校外培训圈还闹出了乌龙事件:3月29日,一条名为“普陀教育发布”发布的“重要通知”在网上热传,其中提到“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即日起可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上海的家长们对此发出疑问:难道在线学习要转成线下了,上海其他区会跟进么?

  3月29日,上海普陀区教育局证实,这里的“普陀教育”并不是上海市的普陀区教育局,而是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普陀教育”官方微信也于3月29日下午发布了情况说明:此微信公众号的认证主体是“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并非“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根据上海疫情防控有关部署,普陀区中小学已于3月12日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幼儿园、托儿所停止幼儿入园,各类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和托育服务。

  上海市培训协会并非是全国第一个为校外培训机构发声的,此前珠海市教育培训协会就曾发布《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社会请援呼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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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相应的对培训机构减租、给予金融支持的呼吁。2022年教培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以郑州为例,开年校外培训机构就停课了一个半月,3月20日又接到开课通知,等于从新年开始,校外培训机构营业了34天,而今还在停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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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仅仅算的是时间成本,还有房租,最低人员工资,每家培训机构综合亏损在50W+。

  另外,还有双减政策的影响,据教育部提供的数据,双减之后,截止2月28日,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12.4万个压减到9728个,压减率为92.14%,原263个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压缩到34个,压减率为87.07%,“营转非”“备改审”完成率达100%。

  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压减,意味着更多的培训机构转型,如今又遇到疫情,现金流吃紧,转型陷入困境,双重压力下,校外培训机构运维艰难!

  同样深圳市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同样发布了请援呼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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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深圳市政府也就已发布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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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方式:纳税申报即享,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

  2.减免“房土两税”。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我市权限内予以减免。(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3.缓缴或减免社会保险费。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缓缴,最晚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缴费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降至0.45%。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6个月。(办理方式: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为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生育、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为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医保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4.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

  5.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并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

  6.减免房屋租金。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驻深央企、其他省市驻深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深圳市有关标准执行。市属、区属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鼓励市属、区属国有参股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房屋租金,市、区在有关政策中予以适当支持。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市、区根据实际予以适当支持。(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

  7.降低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4月、5月应缴交的自来水费、电费、管道天然气费给予10%的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5月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各工业园区和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部须将补贴让利全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已完成转供电改造的工业园区内用户,按政策执行直供电电价,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系统做好城中村燃气违规加价整治工作。(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集团、深圳供电局、市燃气集团、各区政府)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发展改革委对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亮点进行了解读。 

  一是突出“中小主体”,加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若干措施》在扩大政策惠及面的同时,突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包括落实国家减免税费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也有制度性安排;既有退税,也有减税、免税、缓税等多种支持方式,呈现出覆盖范围更广、政策力度更大、优惠方式更多元的特点。比如,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上述措施都将实质性增加市场主体流动资金,有效增强发展信心。


  二是突出“集中诉求”,积极回应解决关键问题。《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在调研调查中企业反映较集中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需求制定措施。在房租减免方面,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缓解房租等刚性支出压力。在援企稳岗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1%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在金融支持方面,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推出纯信用贷款和随借随还类信用贷款产品,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落实减费让利措施,精准满足融资需求。此外,提出压缩园区内符合详细规划的产业用地审批时限,按规定合理给予企业相应用能保障等措施,多角度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痛点难点”,促进市场主体在有效防范疫情风险前提下加快恢复发展。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对症采取帮扶措施。针对服务业部分领域具有接触性聚集性较强、中小微企业较多、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实际情况,《若干措施》突出对交通运输、旅游等领域加大帮扶力度,免征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实施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还将积极推进使用保险代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同时,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吸引办展,对在本市举办展期3天以上的展览按照不同展览面积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为切实做好《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咨询工作,方便企业了解有关情况,我市公布市有关单位相关具体措施咨询联络方式,接受企业、单位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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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部分)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对困难企业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4.切实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5.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6.住房公积金缓缴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市公积金中心)

  7.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体办法由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制定。[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8.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9.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第3条申请减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0.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采取区、县(市)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属地落实。[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3月21日山东省艺术培训行业协会发布了《请援呼吁书》,代表了全省艺术培训行业,为艺培行业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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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校外培训行业的诉求都差不多,概括为以下几点:


1、房租减免

  疫情封控区,政务出面减轻房租负担

2、社保减免

  对于关门期间坚持给员工买社保的机构予以补贴

3、复工复产

  疫情动态清零区,尽快帮助校外培训学校复工复产

4、证照办理

  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校外培训学校尽快合规

  逆境之下必会有人寻出路,相信这样的请援呼吁书可能还会出现,虽然不能立竿见影,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一份份请援书真正代表了行业人的心声,希望主管部门看到艺培行业的真实现状,深入基层了解到机构当下的真实困境。当然,我们也能看到像深圳、天津、杭州等地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提出了一系列纾困解难的措施或通知。

  大浪淘沙、沉者为金,风卷残云,胜者为王。
  逆境之下、必有成长,挑战之中,必有机遇。

  ——文章转自琴行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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