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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钢琴音不准 消协协调商家退货

2011年06月25日    来源:哈尔滨日报    

  刚买的新钢琴出现音不准的情况,尽管销售钢琴的琴行调律师进行了两次调音,可是该琴仍然不在调上。近日,在道里区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商家终于同意退货。

  5月21日,孙女士花1.3万元在地段街一琴行购买了一台TOYAMA钢琴。当晚,琴行将钢琴送到孙女士的家中,孙女士试弹时发现,钢琴的一个琴键明显出现音不准、颤音的情况,孙女士要求送货员将琴运走,送货员不同意。孙女士电话联系该琴行的孙经理,电话中孙经理表示调律师调一调即可。

  三天后,调律师对钢琴进行了维修,可是维修后的第四天,琴键再次出现颤音、音不准的情况。1日,琴行又派一位调律师对钢琴进行了维修,可8天后,钢琴再次“旧病复发”。孙女士认为,该琴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当退货。可琴行表示钢琴不能退。协商未果后,孙女士投诉到道里区消费者协会。

  道里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消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昨日,经消协工作人员协调,琴行同意为孙女士退货。
 

相关标签:消协规定退货,钢琴音准,商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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